自“5•25”吴长江辞职事件后,雷士照明(HK.02222)这家原本被香港财经媒体评为“杰出上市企业”的“行业典范公司”,已经一步步陷入口水、阴谋与陷阱的泥潭之中。
围绕雷士乱局,众说纷纭,笔者所在之和君创业管理咨询公司,作为1986年创建的积淀丰厚的本土著名管理咨询机构、作为中国企业治理环境和经营环境改善的推动者和建言者,毅然以小股东身份加入这场乱局中,坚决以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,目标是还原事件真相、迅速制止乱局、保护生产力。
事件的真相是什么?我与包括部分高管、合作伙伴在内的事件参与者进行了多次深入交流,同时研读了几乎所有公开可见的各路媒体的跟踪报道分析文章,并参加了阎焱先生和李肃先生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对话。之后,我怀着敬畏之心再次拜读了吴长江先生的多次访谈讲话内容,不禁哑然失笑。真相其实很简单:吴长江先生缠绕在自身洗不清、道不白的违法违规锁链中,在多年一掷千金、赌博挥霍导致个人财务山穷水尽的境地下,绝地反攻、拼死一击,为了夺回企业的控制权以换取自己喘息之机,而导演了一场愚弄世人的“回归闹剧”。
吴长江置法、理、情于不顾犯下了“十宗罪”,走向了一条情理不通、法理不容的不归路。
一宗罪——公司治理违规
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是世界通例,而雷士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,万不能容许胆大妄为架空董事会的行为。吴一贯自信其“内部人控制”是一张战无不胜的王牌,05年就一战得手灭掉了创业的另两大股东,其内心深处的藐视股东和限制董事的倾向十分明显,赛富入股后其一次又一次地引入股东,明确宣告就是为了制约前面的其他股东。而早在本次乱局事发前,在其余董事全票反对的情况下,公然发动了一场胆大妄为的总部强行搬迁大戏,向董事会全面宣战。当其主动辞职去而复返,董事会公告有条件拒绝其回归时,竟然宣告董事会是“伪董事会”,悍然宣布以大股东身份自行回归,其眼中视公司股东于无物、视治理规则于无物,无法无天到极致!
二宗罪——借钱赌博违约
吴生性好赌,是澳门有名的豪客,而终难逃十赌九输的命运。04年就惹来澳门几十黑衣追债者围厂逼债,当年三个创业者的分岐就主要源于挪用公款赌博。人的赌性定会成为习性,在其经营过程中也处处在赌,个人在外面抵押股票、投资矿产、明知违规还用公司搬迁换取土地也是赌性不改。赛富当年入资后,阎焱以学长身份劝告吴戒赌,吴满口承诺,是为君子之约。但后来其不思悔改、变本加厉,据说欠下赌债已两亿多元,遭债主人身威胁要把他从宾馆窗户扔出去。其为了筹措赌资,就把手伸向员工和经销商借钱,把自己的所有股票尽数质押,借债总量据称突破十亿。而这种赌博恶习带到了这次乱局中,“哪怕有一线希望也不会放弃”的高调后面其实是明知山穷水尽也只能拼死一搏的无奈!
三宗罪——内部管理违纪
吴在内部管理中把公司所定规则全部用于约束别人,而自己从不受任何约束,就连大股东抵押股票、替职工代持股票这种属于联交所规定必须披露的大事也肆意妄为。这种“刑不上大夫”状态下,公司高层日常管理长期出于随心所欲和一言堂的状态,每月吴吃喝玩乐赌之余到公司巡视几日,完全基于亲疏、远近和心情签字批示,导致公司其亲信阶层上行下效、风气败坏。其本人向经销商借钱,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产,部分高管就也向经销商伸手、也向供应商伸手。这种四处伸手的结果,部分无辜经销商、无辜供应商、无辜员工反而被捆绑成了利益共同体,出于对自己利益的担忧而投鼠忌器,陷入了两难的“囚徒困境”!
四宗罪——职务侵占违法
吴并不是法盲,为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风险悍然对抗董事会呢?答案只有一个,就是巨额的体外利益驱使。早些年,其在万州投资工厂就已经演出过一次体外拿地了,而这次违规总部搬迁在南岸区换取的CBD核心地块更是直落其妻吴恋的囊中。吴事后已让其妻让渡股份,但事实俱在、难辞其咎。公开采访时其解释说:政府要求投10个亿才给公司优惠政策,所以才在外面找人投资地产。这种话说出来,只能说吴总在嘲笑天下人的智商,南岸地块的招拍挂手续是公开的,是正常地价吗?与南岸区的合同为什么不可以示人?以公司总部搬迁承诺经营业绩和税收,换取的地产利益和奖励难道不是职务侵占?!
五宗罪——反腐倡廉违禁
重庆总部搬迁后,吴长江自知理亏,多次爽约董事会,玩上了“猫捉老鼠”的游戏。而是什么导致其仓惶辞职呢?就是行贿官员事发!光是在查的至少就有两块名表和300万巨款。官员涉案事发后,其惶惶不可终日、四处打探动静,终于有“有关部门”找上门来,导致其仓惶出逃、仓促辞职,香港不安全去新加坡、新加坡不安全去加拿大,杯弓蛇影、风声鹤唳,恨不能一天换一个手机、一天换一个地方,直到其偷摸检举揭发官员才暂时将功抵过。吴行贿官员是为了雷士吗?答案是否定的,不是职务行为。这只要吴拿出南岸区的合同就会露出体外公司马脚,而换取体外利益又要官员配合,则只能金钱摆平。因此,在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最后下结论之前,吴不需要向公司解释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吗?不需要交出以公司名义签署的政府合同吗?其本人可以自由出入就是没有问题吗?雷士公司需要这样一位没有社会责任、没有道德底线、蕴含连带风险的董事回归吗?
六宗罪——回归程序违章
吴回国后急于回归董事会,殊不知董事会在其离开后,为了实施公司有效管理,对公司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了解,发现了可谓触目惊心的许多重大管理问题。因此吴提出回归,董事会开出了三点意见:一是离职事件说清楚;二是体外利益说清楚;三是治理规则要遵守,并同时约定保密,不见媒体,按照上市公司规章披露。吴当场满口答应,转天即反悔,违背上市公司规章乱发信息、制造事端、拖延时间并有意扩大事态。甚至在董事会公告决定其暂时不能回归后,竟然自行回归!吴这一点就是试图钻上市公司披露规则的空子,欺负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不能及时地发表言论,殊不知也为自己埋下祸端:不求回归的股东个人可以自由发言,一旦申请回归就有守章义务,如果联交所因此而处罚吴长江永远禁入上市公司也不为奇!
七宗罪——协商谈判违信
董事会的三点意见合情合理,对任何股东都不该是难事,唯独吴长江要实现比登天更难!吴明知回归无望又急于回归,假意同意而背后加速炒作,绝口不谈董事会三点意见,祭起“民族牌”和“悲情牌”,逢人便说没天理、逢人就讲受欺负。群众情绪酝酿完毕后,精心设局骗董事会到重庆对话,只盼重演05年那一役,发动群众逼宫签字一举完成“无条件回归”。殊不知董事朱海刚直不阿,一句“砍下头也不签任何字”,把其精心算计打了个七零八碎,只好临时签了一个限时答复。而正当董事会要在限时内完成答复时,吴又在英国大发微博,制造新事端引来联交所的新查证,拖延了答复日期,而这笔帐却倒打一耙成了董事会失信天下。吴长江的这些行为何止是不讲诚信而已?完全是在搞阴谋、设陷阱、造动乱!
八宗罪——胁迫夺权违义
吴试图重现05年的回归手法,但错判了这次强行回归的形势,现在的公司比原来更加成熟、合作伙伴也经过多年历练,大家都是成年人并不好哄,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,不戳穿你是人家涵养高而不是你的智商高!事件起初,众人不明真相、不知就里,在吴一面之词下,出于义气,一致支持吴回归!但是,几回合下来,吴已然变成了孤家寡人。熟知内情的雷士照明主要高管一直秉持“不支持、不反对、不参与”,保持公司稳定运营的负责任立场;而作为吴05年的战斗中坚力量的经销商,在主动面见董事会为吴请缨,并得到了他们认为是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后,兴高采烈复命却遭吴氏冷面白眼!这之后,他们幡然醒悟:“吴所思者实非常人可理喻、吴所求者实非法理可予之”的结论,坚决不会受吴挟持对抗股东和公司。因此,吴此役的关键力量已走向了他的对立面,其胜算几许,不言之明!
九宗罪——伙伴替罪违心
施耐德在雷士事件中可谓是躺着中枪,可谓是倒了血霉!施耐德专于电工、雷士专于照明,引入施耐德是吴的主意,目标是一箭双雕:国内外渠道战略合作、引入“内行”股东制衡董事会。而为了回归大战需要,吴违心地编造了一个民族产业和民族品牌的故事,把施耐德树成了民族大敌!乱局前经吴亲自招聘面试通过并董事会决议通过的CEO张开鹏,由于有前施耐德高管背景,被作为施耐德入侵雷士的铁证!而包括国际业务负责人在内两个关健人才都是吴看好挖来的,吴为了夺权需要出而反尔,作为施耐德清洗管理层的铁证!把合作伙伴立即打成民族大敌!施耐德此番投资、此番合作可谓是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,弄得个苦不堪言!更为无耻的是,董事会公告施耐德撤人后,吴马上调转枪口,直指当年他苦求投资的赛富基金,称投资人迫害创业者!
十宗罪——人身攻击违理
吴翻遍头脑中的每片记忆,寻找可以攻击对手的所有证据。先是搞出个私受期(股)权谋取私利,殊不知人家基金就是这规矩,这么干LP全都知道,无端指责被金融基金界视为笑料;然后指责对手的诚信,把律师建议下的主动辞职炒作成了诱骗辞职,这更是缺少上市公司运作常识,不能履行职务和涉嫌犯罪怎么能不辞职?堂堂这么大公司董事长CEO还会被人这么简单就骗出签字?后来又语焉不详地指控董事会操纵股票和阎焱被查,更是不经查证的非理性谎言。这些牵强附会的人身攻击,不仅起不到任何作用,而且可能会引来诽谤诉讼。有人说:“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、不要脸的怕不要命的”,吴身边人讲,吴认为自己是光脚、不要脸、不要命的天下无敌者!所以,吴出什么招都不意外,不出招只是没有想出来招而已!
雷士之乱是中国公司治理的一个特别值得研究的典型案例,它暴露了中国公司治理的环境问题、文化问题,尤其是监管问题。
吴的“十宗罪”历历在目,但数出百宗罪也并不等于解决了乱局。在乱局中,我们每个当事人做出选择仍是困难重重。
问题的核心是,我们将秉承何种价值观去思考、去认识、去理解雷士乱局中的种种“罪”、种种“理”、种种“情”?在法、理、情纠缠不清的迷雾中,我们该选择什么?我们该放弃什么?我们该执着什么?
也许,我们该放弃的是“私利”,该选择和执着的是“理想”。我们相信,一群理想主义者为之奋斗的雷士照明将摆脱连日阴霾,将涅磐重生,而一个中国照明品牌将耀世而出,雷士的明天会更美好!
黄培 有感于雷士乱局